1月20日國務院專題會議強調,要率先從鋼鐵、煤炭行業入手進行化過剩、去產能、降成本。1月22日,國務院要求在近幾年淘汰落后鋼鐵產能9000多萬噸的基礎上,再壓減粗鋼產能1億~1.5億噸。
2014年上半年,我們對鋼鐵、煤炭、建材、紡織四個傳統行業的產能過剩問題進行了調查研究,最后建議的第二條就是,“探索以鋼鐵、煤炭等競爭性行業為試點,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資國企改革,增強國有資本對市場信號的敏感性和靈活性”。現在看,我們的建議還是有一點價值。
鋼鐵、煤炭行業可能是今天中國經濟中最困難的行業,過去我們觀察到、預警過、建議過,有關部門也出臺了一些措施,但是行業形勢的持續惡化并沒有絲毫改變。我想主要原因,恐怕還是行業體制的運行慣性使然,或者也說明我們過去那些修修補補、小打小鬧的政策絲毫沒有改變這兩個行業的原有運行軌跡。這是我們要反思的。
過去,鋼鐵和煤炭都是具有高度政治意味的行業,特別是鋼鐵,曾經“以鋼為綱”。正因如此,計劃經濟時期的鋼鐵行業形成了“三皇五帝十八羅漢”的產業組織結構和區域布局結構,煤炭行業也形成了若干重大基地的格局,當然它們無一例外都是國有企業。這種局面的改變直到上世紀90年代才有所松動,民間資本終于可以進入這兩個行業。現在,鋼鐵行業中國有資本和民營資本,大概是平分秋色,2014年中國最大500家企業中有50家鋼鐵企業,國有的有22家;煤炭行業則在過去經濟刺激政策的作用下國有占比大幅提高,2014年中國最大500家企業中有22家煤炭企業,但只有1家是民營。這是這兩個行業目前嚴峻局面的所有制背景。
這種所有制格局下,有一種現象出現了:由于國內外經濟形勢變化,鋼鐵、煤炭價格大幅下降,這種情況下,民營鋼鐵、煤炭企業紛紛減產、轉型或者挖潛改造甚至破產倒閉,而國有鋼鐵、煤炭企業則出現“價格越下滑、生產越擴大”的“以量抵價”行為。我們去山東一個煤礦調研,煤礦已經瀕臨枯竭,但仍然要開足馬力生產,用來彌補煤炭價格下跌造成的銷售額缺口。市場價格的調節機制可以說完全不起作用,它們對市場信號完全“不敏感”。這種行為具有典型性,也是這兩個行業困境的微觀基礎。
國有鋼鐵、煤炭企業出現這種違背市場規律的現象其實不足為奇,一個關鍵原因在于國有企業的國有干部職工身份。我花了很長時間思考“國有身份”的涵義,最后發現國有身份意味著國家對干部職工的“終身擔保”和無限責任。2014年中國最大22家煤炭企業共有職工274萬人,平均每個企業13萬職工,職工規模最大五家企業的職工規模都在20萬人以上,每個企業的干部職工及家屬加起來上100萬。最大幾家鋼鐵企業的職工規模也都超過10萬人。有了國有身份,國家就要對他們負責,干部職工一個不能辭退,否則可能出現社會穩定問題。其結果就使國有企業出現了“生產剛性”,不管經營形勢好壞,企業都要維持生產。(當然,天下的國有企業幾乎都一個樣,日本、英國、中國臺灣、韓國的國有國營企業改革時都有工人大規模抗議。)2015年去河北最大的鋼鐵企業調研,除了每年接受安置退役軍人、少量大學生,一律不進新人,只能靠自然淘汰,到點就退,而不能裁員。
還有一個原因是國有鋼鐵、煤炭企業的“行為悖論”的體制根源,那就是干部管理體制。媒體曾經報道過,說山東某煤礦集團在冊職工9萬人,但里面多達82個處級單位,處級干部847名,儼然一個“小政府”。許多國有鋼鐵、煤炭企業,從一線采煤職工到公司高層,十數個層級,層層報批再批示;內部機構“疊床架屋”,冗員無數。對于國企干部而言,“行政級別”就意味著工資收入、政治待遇和地位,級別越高,收益越高,卻和經營績效關系不密切。
我計算了2014年中國最大50家鋼鐵企業、最大22家煤炭企業的凈資產收益率,發現50家鋼鐵大企業中只有12家的凈資產收益率超過1%,22家煤炭大企業中只有4家超過1%,這意味著,相當多的企業資產回報率不如賣掉直接存銀行吃利息。企業內存在大量低效無效資產,各種利益關系在其中糾葛。這種國有資產流失可能屬于厲以寧說的那種“冰棍兒化了”情況,其流失規模或遠超另外兩種國有資產流失(內部人控制的低效率和偷吃;資產低價出售)規模。中央明確了國有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,可是現在沒有人去落實這個政策,主要就是擔心混合所有制中萬一出現了國有資產流失就完蛋了,比如2015年以市場價格出售給了民營企業,但萬一到了2017年形勢突然好轉了,肯定會有人說“價格賣低了”,到時候誰來負責。所以寧愿不做,也不會犯錯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大困境就在于此。
鋼鐵、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,還涉及到企業間重組問題。這也是個難題。四萬億時期,這兩個行業的并購重組非常活躍,國有大企業收購頻繁。現在行業不景氣,商業銀行也給“兩高一資”行業發了“禁貸令”,搞了“一刀切”,好的壞的企業都貸不到款,并購重組無力開展。另一方面,合并重組涉及到地方政府利益,產能、產值、增加值、稅收、政策負擔的歸屬,甚至合并重組中的人事安排,一個解決不好,合并重組都不可能成功。鋼鐵行業的很多合并重組都搞成了“夾生飯”,名義上合并了,但還是分灶吃飯,各顧各家。
鋼鐵、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,最后怎么都繞不開破產問題。破產在國有企業改革中是個非常敏感的問題,因為國有企業破產對于當任國企領導人、地方政府領導來說,是有政治風險的。比如南方有一家大型鋼鐵企業是晚清時期建立的,歷經晚清、北洋、南京國民政府、計劃經濟、改革開放五個階段,也是百年企業,可是現在按資產負債率算的話,可能早已經資不抵債了,但是沒有一任政府官員敢于讓它破產到自己任內,那是要挨罵名的,也可能要承擔政治風險,所以能拖就拖,能救就救,根本沒有破產清算這一選項。這是一個方面。另一方面是實際利益,許多省、市、縣以鋼鐵、煤炭為支柱產業,產業結構十分單一,一業獨大,一企獨大,關門破產了,整個縣、市的經濟就塌了。這當然是“荷蘭病”的體現,但是怎么克服,短時間內無解。
鋼鐵、煤炭行業的嚴重問題,其實已經病入膏肓。當然這個病不是一天得的,而是最少十幾年、最多則達數十年的時間形成的,所以也別想靠喊一喊供給側改革的概念和口號就能“立竿見影”祛病。這就是“病來如山倒,病去如抽絲”的道理。供給側改革的根本涵義是治本,主要著眼中長期,需求側改革的根本涵義是治標,主要著眼短期;要標、本兼治,供給側和需求側的結構性改革都要用,還要用好、用準,處理好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。這當然難度很大,對相關政府部門是個大考驗。
作者馮立果,中國社科院經濟學博士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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